NCC商品认证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通讯传播基本法」与「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分别於93年1月7日及94年11月9日奉 总统令公布施行后,并於95年2月22日正式成立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简称为NCC。
凡具有无线、通讯、电信终端设备功能之产品,须经NCC检验合格,并取得商品合格证书后,即可输出、输入或在国内市场陈列销售。
试验类别及项目有:
 
 ※ 电信终端设备审验
1.公众交换电话网路(PSTN)
   2.陆地行动通信网路(PLMN)
※ 低功率设备审验
1.工作频率1GHz以下之低功率射频电机
2.工作频率1GHz以上之低功率射频电机
3.无线资讯传输设备或采用跳频或数位调变
审验合格标签式样:
CC:为固定字码,用以区别报关进口之器材种类。
XX:表验证机关(构):以英文字母表示。
xx:表年份:西元2007年以07表示,2008年以08表示…依此类推。
YY:表设备种类。
yyy:表序号:每一年度自001-999依序递增。
Z:表系列号码
z:表审验方式
  W:检查码
  申请作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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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验规费(不含测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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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途  | 
 审验方式  | 
 费用名称  | 
 单位  | 
 收费金额(新台币)  | 
 项目  | 
 减免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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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贩卖用  | 
 型式 认证  | 
 低功率射频电机第一类审验费  | 
 件  | 
 六千元  | 
 工作频率一秭赫(含)以下之低功率射频电机  | 
 属系列产品者审验费减半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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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功率射频电机第二类审验费  | 
 件  | 
 七千九百元  | 
 工作频率超过一秭赫以上之低功率射频电机,但无线资讯传输设备或采用跳频或数位调变之器材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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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功率射频电机第三类审验费  | 
 件  | 
 九千八百元  | 
 无线资讯传输设备或采用跳频或数位调变之低功率射频电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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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照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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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用 名称  | 
 单位  | 
 收费金额 (新台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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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功率射频电机型式认证证明证照费  | 
 张  | 
 五百元  | 
 申请补发或换发时应缴交本项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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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一:申请审验之低功率射频电机属同系列产品者,其审验费减半收费。前项之同系列产品系指其技术规格、射频性能相同者 注二:上述规费收费标准系依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公告之「低功率射频电机规费收费标准」(原名称:低功率射频电机审验费收费标准 缴款方式/注意事项 金融机构代收: 请持「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岁入款项缴款凭条(代收银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至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全省各地分行柜台缴交费用。 跨行汇款: 「汇入银行」:中国信托银行(代码822) -> 「分行别」:忠孝分行(代码185) -> 「汇入帐号」:请填第一联之『缴款号码』,「 汇入帐户户名」:『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自动柜员机(ATM)缴款: 输入帐号密码后,选择「缴费/各项费用」 -> 「缴费」 -> 输入「转入行库」:中国信托银行代码822 -> 输入「转入帐号」 :第一联之『缴款号码』 -> 输入「转入金额」:第一联之『缴款金额』。 『95年1月1日起,於自动柜员机(ATM)使用缴费功能缴款者,得依帐单所列缴款金额缴付,不受三万元限制』 缴款相关问题,请电洽中国信托法金客服专线:0800-017-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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