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商品认证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通讯传播基本法」与「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分别於93年1月7日及94年11月9日奉 总统令公布施行后,并於95年2月22日正式成立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简称为NCC。
凡具有无线、通讯、电信终端设备功能之产品,须经NCC检验合格,并取得商品合格证书后,即可输出、输入或在国内市场陈列销售。
试验类别及项目有:
※ 电信终端设备审验
1.公众交换电话网路(PSTN)
2.陆地行动通信网路(PLMN)
※ 低功率设备审验
1.工作频率1GHz以下之低功率射频电机
2.工作频率1GHz以上之低功率射频电机
3.无线资讯传输设备或采用跳频或数位调变
审验合格标签式样:
CC:为固定字码,用以区别报关进口之器材种类。
XX:表验证机关(构):以英文字母表示。
xx:表年份:西元2007年以07表示,2008年以08表示…依此类推。
YY:表设备种类。
yyy:表序号:每一年度自001-999依序递增。
Z:表系列号码
z:表审验方式
W:检查码
申请作业流程:
【审验规费(不含测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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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审验方式 |
费用名称 |
单位 |
收费金额(新台币) |
项目 |
减免 规定 |
贩卖用 |
型式 认证 |
低功率射频电机第一类审验费 |
件 |
六千元 |
工作频率一秭赫(含)以下之低功率射频电机 |
属系列产品者审验费减半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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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功率射频电机第二类审验费 |
件 |
七千九百元 |
工作频率超过一秭赫以上之低功率射频电机,但无线资讯传输设备或采用跳频或数位调变之器材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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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功率射频电机第三类审验费 |
件 |
九千八百元 |
无线资讯传输设备或采用跳频或数位调变之低功率射频电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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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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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名称 |
单位 |
收费金额 (新台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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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功率射频电机型式认证证明证照费 |
张 |
五百元 |
申请补发或换发时应缴交本项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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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申请审验之低功率射频电机属同系列产品者,其审验费减半收费。前项之同系列产品系指其技术规格、射频性能相同者 注二:上述规费收费标准系依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公告之「低功率射频电机规费收费标准」(原名称:低功率射频电机审验费收费标准 缴款方式/注意事项 金融机构代收: 请持「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岁入款项缴款凭条(代收银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至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全省各地分行柜台缴交费用。 跨行汇款: 「汇入银行」:中国信托银行(代码822) -> 「分行别」:忠孝分行(代码185) -> 「汇入帐号」:请填第一联之『缴款号码』,「 汇入帐户户名」:『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自动柜员机(ATM)缴款: 输入帐号密码后,选择「缴费/各项费用」 -> 「缴费」 -> 输入「转入行库」:中国信托银行代码822 -> 输入「转入帐号」 :第一联之『缴款号码』 -> 输入「转入金额」:第一联之『缴款金额』。 『95年1月1日起,於自动柜员机(ATM)使用缴费功能缴款者,得依帐单所列缴款金额缴付,不受三万元限制』 缴款相关问题,请电洽中国信托法金客服专线:0800-017-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