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省水標章
經濟部水利署為鼓勵消費者選用省水產品,落實全民效率節水並促進業界研發省水器材,於87年1月頒訂「省水標章作業要點」,全力推動省水標章制度,並由工業技術研究院設立「節水實驗室」,進行各項產品檢測。如符合產品規格即由水利署頒發省水標章證書,消費者經認明省水標章選購合格省水器材,即能在不影響原用水習慣下,達到節約用水之目的。
控管品目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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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案標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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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管項目 |
1.洗衣機 2.一段式省水馬桶 3.兩段式省水馬桶 4.兩段式沖水器 5.一般水龍頭 6.感應式水龍頭 7.自閉式水龍頭 |
8.蓮蓬頭 9.省水器材配件 10.小便斗沖水器 11.免沖水小便器 12.一段式省水馬桶(金級) 13.兩段式省水馬桶(金級) |
所需文件清單表(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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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 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代理商可免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但須附代理授權書, 委託生產須檢具委託生產切結書及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4. 申請日前三年內具公信力檢測單位所提供之符合省水標章規格之產品檢測報告。 5. 產品符合國家標準之證書或檢驗報告 (產品項目無國家標準者可免附)。 6. 產品品質及其安全性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之證明文件 7. 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出具之證明,證明廠商於申請日前一年內, 8. 其他相關文件(無其他相關文件者可免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