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節能標章與能源效率標示
電洽
【標商介紹】
為使國內使用能源之設備及器具能源效率能達到國際標準,並防止國外低效率產品輸入我國,除依「能源管理法」規定訂定國家能源效率標準逐年汰換老舊設備器具外,對於高效率省能產品建立進一步推廣應用機制。
由經濟部能源局建立自發性節能標章認證制度,以建構國內高能源效率之消費環境,引導消費者優先選用,進而積極鼓勵廠商研發生產高能源效率產品,降低能源之浪費,創造永續之能源應用。
目前開放申請節能標章的項目如下43項品目,若未開放申請節能標章之產品,無法受理。但業者可提供相關產品節能之測試報告給能源局參考,當局將依據產品節能潛力做後續開放產品類別之規劃。
【獲證商品資訊】
選購電器、瓦斯爐具、車輛等產品,請認明節能標章;政府掛保證,省能又省錢。
目前已通過認證45種產品
巨金認證 將依照您產品的屬性不同,安排實驗室進行測試。
並協助文件彙整及辦理等程序,並協助客戶快速取得認證標誌。
節能標章申請所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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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及產品基本資料 |
1.公司概況 |
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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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生產且自行販售廠商: 委託生產且自行販售廠商: A.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乙份(委託生產廠)。 備註: (1)F、G資料為產品生產工廠協助委託廠商申請時所需。 |
進口廠商 |
A.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乙份 |
原效率證明文件 |
前三款之基本資料或證明文件,如有修正時, |
【能源效率標示】
為因應國際間溫室氣體減量的環保壓力,以及高能源價格時代的來臨,目前世界先進國家皆以能源效率標示制度做為國家耗能產品能源效率管理之重要政策工具。我國於去(九十八)年七月八日正式公佈「能源管理法部份修正條文」,將強制性能源效率標示管理納入,藉由揭櫫產品能源效率資訊,引導消費者選購高能源效率產品,並逐步淘汰低能源效率產品。
「強制性能源效率標示制度將於99年7月1日起正式上路,目前控管的產品為:窗(壁)型與箱型冷氣機ˋ電冰箱ˋ除濕機ˋ安定器內藏式省電燈泡ˋ瓦斯爐(燃氣台爐)與瓦斯熱水器(即熱式燃氣熱水器,共計六項。未來將考量將小家電產品納入控管的項目。
取得的認證項目越多,在市場上販售將越有競爭力,並隨時更新能源局之最新公告,爭取第一時間取得能源效率標示。
【能源效率標示所需準備文件】
1. 廠商應先於「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登錄產品相關資料。
2. 登錄完成後,檢具下列資料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標示使用核准事宜:
- (1) 分級標示登錄申請表(廠商登入管理系統填寫申請資料後,即可下載使用之)
- (2) 商品驗證登錄證書或商品型式認可證書。
- (3) 該產品申請商品驗證登錄或商品型式認可時所出具之安規試驗報告。
項目 |
節能標章 |
能效分級標示 |
圖案 標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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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示 | 心形;不分級 | 溫度計;分級 |
主管 機關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權責 性質 |
自願性 | 強自性 |
控管 品項 |
目前開放45項 (可考上方資訊) | 目前開放七項(如下) 1. 窗(壁)型及廂型冷氣機 2. 電冰箱 3. 除濕機 4. 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炮 5. 瓦斯爐(燃氣台爐) 6. 瓦斯熱水器(即熱式燃式熱水器 7. 電熱水瓶 |
規費 | NTD1,000整/單一型號 | 無規費 |
證書 有效期限 |
節能標章使用期間為兩年, 可多次續約 | 目前無有效期限 |